根据《计量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石油计量的有关概念简述如下。
1.计量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计量的概念起源于商品的交换,在古代,人们生活中最迫切需要的测量工具就是尺、斗、秤。计量的特点概括为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及法制性。
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完全准确无误的测量,因此通过计量不仅要明确给出被测量的数值,还必须给出不确定值或误差范围。否则被测出的量值就不具有充分的实用价值。
一致性:是指在任何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无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使用不同的计量器具或由不同的人对同一量值进行测量时,只要符合有关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一致。也就是说,测量结果是可重复、再现和比较的。
溯源性:是指任何一个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值,都能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计量基准联系起来。通常可以追溯到国家的基准,以至国际的基准,从而使准确性和一致性在技术上得到保证。
法制性:计量的社会性,不但要依赖于科学技术手段,而且还必须有由政府主导建立起来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对直接影响国计民生、涉及公民利益、需要特殊信任的领域,更要有法律保障。
2.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是计量工作的硬件基础,依法自主管理计量器具是计量管理的基本任务。
3.计量基准、国家基准、副基准、计量标准
计量基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例如:1kg质量标准。
国家基准:经国家鉴定并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计量标准称为国家基准。国家计量基准是全国量值溯源的最终端,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副基准:通过直接或间接与国家基准比对或校准来确定其最值,并经国家鉴定、实际用于检定批准的计量器具,建立副基准的目的是代替国家基准的日常使用,也可以验证国家基准的变化。
工作基准:是经与国家基准或副基准比对或校准,并经国家鉴定,实际用于检定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以防止国家基准和副基准由于频繁使用而丧失其应用的准确度或遭受破坏。
计量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的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计量标准可以按不同的准确度分成若干等级。
4.检定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5.校准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出的量值,或实物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即:①校准结果即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②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③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6.比对
比对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种计量基础、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之间的量值进行比较。
7.量值传递
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将国家基准(标准器)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上,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8.溯源性
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即:①此概念常用形容词:“可溯源的”来表达;②这条不间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