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基本建设项目的承发包计价和定价都是以“定额”计价为主要依据。九十年代初,为了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针对定额计价存在的诸多问题,曾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控制量是指将定额中的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消耗量由国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和社会平均水平来确定,指导价是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逐步走向市场形成价格,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逐步向动态管理过渡。随着建设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种做法仍然难以改变工程造价由国家指令性定价的状况,因为控制的量只是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不能真实反映各个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和管理能力,更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因此,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的束缚,推行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十分必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特点是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综合考虑在单价的确定上,以价格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通过公平竞争来形成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从技术上规范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计价行为,避免“暗箱操作”,增强透明度。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但符合国际上通用的计价惯例,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合同的关系
1、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不仅仅指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协议书,它还包括与建设项目施工有关的资料和施工过程的补充、变更文件。如具体的计价方式,工程量的确定,单价的调整等都在合同中约定。清单计价方式与施工合同紧密相联,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延伸。
2、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合同价款和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计算投标价格、合同价款的基础,承发包双方必须依据工程量清单所约定的规则,最终计算和确认工程量。
3、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工程变更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时,合同双方依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其他约定调整价格。
4、工程量清单是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计算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依据已完项目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算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结算,依据工程量清单约定的计算规则、竣工图纸对实际工程进行计算,核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并以此计算工程结算价款。
二、工程量清单合同的特点
1、清单合同单价具有综合性和固定性。工程量清单合同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其价格中包含了清单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施工机械、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合同的单价简单明了,能直接反映各清单项目所需的消耗和资源。工程量清单单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不得改变。
2、清单合同比较适合招标投标。在清单招标投标中,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设备装备情况、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提交反映自身实际水平的投标报价。另外,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同时加大了招标投标市场的透明度,给投标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合理的基础和环境,真正体现了公平、公开、和公正。
3、清单合同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由于建筑工程本身的特性,工程项目的不确定和变更因素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承包的工程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和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该部分内容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4、清单合同有利于市场竞争,促进建筑业的发展。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投标竞争的自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通过市场竞争调整和形成价格。施工单位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必须具备先进的设备、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这势必迫使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益、从管理中要利润,使之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5、清单合同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招投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由于工程量清单合同规定的单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大大减少了施工企业不合理索赔的可能。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市场环境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确保清单计价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
1、建立和完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实质就是风险转移,风险转移的方法有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目前,我国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仍不健全,亟待政府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拓展管理内容。把合同管理纳入造价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力度,拓展合同管理业务。积极引导施工企业做到: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成本控制、创立市场信誉。
3、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程序。充分利用计算机研制开发界面直观、操作快捷、功能齐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系统软件,解决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和投标报价中的繁杂运算程序,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扫清障碍,满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面的需求。
4、造价管理部门应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变“行政管理”为“依法监督”。将发布工程费率标准改为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及参考指标;将原来定期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及调整系数改为工程市场价、生产商价格信息及投标工程材料报价等。
5、施工企业应尽快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施工企业要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定额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数据库,提高企业应变市场变化的能力。
6、提高造价执业队伍的水平,规范执业行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定额的属性将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原来依附于定额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必须相应的调整,建立新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总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目标迈出的坚实的一步,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