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多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在金融投资市场,大宗商品指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可以作为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的标的资产。大宗商品类别丰富,能源化工类主要包括上游的煤炭、原油、天然气,以及中下游的橡胶、成品油、化纤、甲醇等。
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全球石油消费量快速攀升,在20世纪60年代取代煤炭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最高接近50%。但是,石油的供应和消费分布并不均匀,富油的中东地区消费少,贫油的欧洲地区消费多,为全球石油贸易创造了先天的成长条件。在消费攀升的带动下,全球石油贸易迅速发展,使石油成为全球交易额最大的大宗商品。1980年,全球燃料类商品贸易额为3626亿美元,全球原油贸易量与布伦特价格相乘获得的原油贸易估算额在2751亿美元左右,而此时全球钢铁贸易额仅在1058亿美元左右;2011年,全球燃料类商品贸易额达到创纪录的3.27万亿美元,原油贸易估算额也接近了2.3万亿美元,相比之下,钢铁的贸易额仅在4500亿美元左右;2020年,全球燃料类商品贸易额下降至1.57万亿美元,原油贸易估算额约为1.00万亿美元。高盛商品指数作为全球最为知名的大宗商品指数,在其跟踪的24种商品中,布伦特原油和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权重相加长期超过50%,二者地位可见一斑。
金融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巩固了石油“大宗商品之王”的地位。价格波动大是大宗商品的主要特征之一,所以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参与者需要合适的工具降低大宗商品交易的风险。金融市场以大宗商品为标的资产的期货、期权等合约的推出,为价格风险管理提供了平台和工具,而后期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者的加入,更进一步推动了大宗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协同发展。1983年,纽约商品交易所推出了以西得克萨斯轻质低硫原油为标的的期货合约;1988年,洲际交易所推出了以布伦特原油为标的的期货合约;之后,迪拜石油期货合约、上海原油期货合约等也上线交易。自石油期货推出以来,交易量一直快速增长,超过金属期货,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大宗商品品种。除原油自身的交易品种之外,原油化工产业链还诞生了众多以原油为原料的其他大宗商品品种,如汽油、柴油、沥青、燃料油、石脑油、聚丙烯、聚氯乙烯等。
尽管全球石油交易的金额受油价的波动出现了较大的差异,但全球石油贸易量仍在上升阶段,目前全球石油贸易量已经占到了全球石油产量的七成以上。从中短期来看,全球对石油的需求量依然保持较高水平,而供应和消费分布的不均衡,决定了石油仍将享有“大宗商品之王”的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