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七姊妹”的风云时代

2024-12-01 15:16:00

1975年,一位英国记者安东尼·桑普森在其书《TheSevenSisters:TheGreatOilCompaniesandtheWorldTheyMade》中首次提出了SevenSisters(七姊妹)一词,自此,七姊妹便成为西方七大国际石油公司的代名词。

石油七姊妹是指新泽西标准石油(后来的埃克森公司)(Exxon)、纽约标准石油(后来的美孚公司)(Mobil)、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后来的雪佛龙公司)(Chevron)、德士古石油(Texaco)、海湾石油(GulfOil)、英波石油(后来的碧辟公司)(bp),以及荷兰皇家壳牌石油(Shell)。

七姊妹对世界石油市场的统治主要始于1928年。1928年7月,英、美、荷、法等国的七姊妹成员为了把持和独占中东伊拉克地区油气资源而签订了《红线协定》。协议规定它们共同拥有开发奥斯曼帝国石油资源的权利,协议参与的任何一方发现的任何油田均属参与者共有;任何参与者在未取得其他方同意和参与的情况下,不得开发该地区的石油;最后,由碧辟、荷兰皇家壳牌、新泽西标准石油和纽约标准石油等共同参股组成伊拉克石油公司。该协定是以石油七姊妹为代表的跨国石油公司对石油资源的第一次瓜分。

1928年9月,石油七姊妹又通过《阿科纳卡利协议》,进一步分配了除苏联和美国以外的世界石油市场。七姊妹限制了石油活动在每一个国家的竞争,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美国油价的水平,组成了国际石油市场上第一个全球性质的石油卡特尔卡特尔是为了垄断市场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生产或销售某一同类商品的厂商通过在商品价格、产量和市场份额分配等方面达成协定从而形成的垄断性组织和关系1950年,七姊妹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份额合计达到98.3%,基本上控制了当时除社会主义国家和美国以外的世界石油市场,成了国际石油市场的主人。

正如安东尼·桑普森在书中所描述的:几十年来,这些公司对于产油国和消费国好像都有一种特殊的神秘力量。它们拥有超越国家的专门技术,非各国政府所能及。它们的收入比它们经营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收入还多,它们的油船队比任何国家的海军吨位还要多……在处理石油方面,它们实际上是唯我独尊,不受供求规律的左右,不受变幻莫测的股票市场的影响……它们是世界大公司的先驱。

20世纪60年代以前,石油“七姊妹”在市场上拥有绝对的霸主地位。二战结束后,石油市场结构开始发生变动,“七姊妹”的卡特尔地位也开始动摇,越来越多的国家石油公司和独立石油公司向“七姊妹”发起挑战,中东资源国与“七姊妹”的激烈斗争使“七姊妹”的地位有所下降。经过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七姊妹”的霸主地位被彻底击溃,以石油“七姊妹”为代表的国际大石油公司在国际石油市场上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1973年,国际大石油公司失去定价权,“七姊妹”主宰世界石油市场的格局彻底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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