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代用品的生产

2013-12-18 14:50:00

     20世纪30年代初,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之后,又觊觎平津和整个华北地区,多方寻衅,战争一触即发。然而,作为重要战资的石油,却极为匮乏。一旦战争爆发,沿海口岸遭到破坏或封锁,石油来源必将断绝。形势严峻,政府当局不得不紧急研究对策。决定在加紧勘探开发国内油田的同时,研究和生产石油代用品。并且抓紧时机储藏够3个月到半年用的油品,以备急需。所谓“石油代用品”,包括几种不同的物资。一是酒精,可以直接代替车用汽油。二是以植物油为原料,如桐油、菜籽油、花生油、进行裂解,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等。三是对烟煤、页岩进行干馏,从而提取原油,再生产成品油。随着反侵略战争的日趋迫近,石油代用品的研究加快步伐。并在长寿、江北、合川等地设立分厂,所产汽油辛烷值达到52,柴油品质优良。从1939年到1944年,共生产汽油744立方米,柴油2800立方米,机油324立方米,大部供应军政团体。在抗战后方,也出现了煤炼油工厂。1940年军政部在重庆北筹办合成石油实验厂,后改由资源委员会主办。相继建成煤干馏、焦油裂化和无水酒精车间,自制半工业性薄层快速干馏炉,单炉处理煤可达4吨左右。酒精作为车用汽油待用品,是欧美一些国家早已成熟的经验。抗战以前,全国仅有6个酒精厂,年产酒精约613万加仑。抗战开始后,为扩大石油代用品生产,同时,鉴于四川酒精原料丰富,资源委员会大力提倡发展酒精工业,1938年春在内江设立四川酒精厂,日产酒精1000加仑,使用效果良好。1939年又设立规模较大的资中酒精厂。1941年,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在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建成62座规模不等的酒精厂。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石油代用品的生产,对于缓解油料匮乏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在国内油田开发取得成效、外油进口恢复之后,石油代用品的生产自然趋于减少以至停产。因此,上述各类生产石油代用品的工厂,在抗战胜利后,除少数酒精工厂外,绝大部分都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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