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农场“地窝子遗址位于玉门油田原花海农场生活公司分场,距离玉门市老市区65千米,与玉门市花海镇、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海农场相邻,是玉门油田地面工程大队在花海戈壁垦荒时的居住地,占地面积约43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左右。
为响应石油工业部提出的大办农业号召,玉门石油管理局党委、局革委会将农副业生产纳入油田生产计划,决定在花海、东湖、戈壁庄等地开发建设农副业生产基地。1972年春,时任玉门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任志恒,亲自带领专业调查组,在花海选点定址,开垦荒滩,花海农场原是一大片盐碱地荒滩,春季风大寒冷,只有搭建简易帐篷,但帐篷冬冷夏热,遇有大风天气固定困难,后来因地制宜,挖地坑居住,至12月慢慢形成半地下式的“地窝子”。
“地窝子”选择在土质紧实,渗水困难的地方,但是成型后牢固,不塌方、不渗水。“地窝子”由两部分组成:地面部分是灶台房屋和“客厅”(吃饭和会客的地方),四周采用土坯垒砌而成,灶台房屋长、宽各1米,“客厅”长2米,宽2.5米,屋顶用木椽、竹席、稻草搭建;地下部分则是住宿的地方,地面下挖深度约1.3米左右,长2.5米,宽2米,上面用木椽、芨芨草、麦草做屋顶,然后用黏土覆盖。“地窝子”居住条件比帐篷优越舒适,2~3人一间,有独立生活空间。“地窝子”的建成较好地满足了当时地面工程大队在花海戈壁垦荒生活居住需求,受到职工家属欢迎,先后有600多名职工家属居住过“地窝子”。
1972-1978年,先后有油田地面工程大队(后更名为油田地面工程处)、内燃机修造厂、炼油厂、采油科学研究所(后更名为玉门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设计院)、机械厂等单位在花海建成农场。从1974年开始,玉门油田逐步在花海农场建设条件更好的土​坯房,用以满足各单位职工家属建设农场、垦荒种地的生活居住需求。至1978年底,地面工程大队职工家属全部搬出“地窝子"”住进了新建的土坯房,“地窝”逐渐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