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煤炭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的技术,诞生在德国。德国有非常丰富的煤炭资原,却缺乏石油和天然气。20世纪30年代后期,在德国的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90%以上。石油及其产品依靠进口。1913年,德国一位化学家弗里德里克·伯吉尤斯(FriedrichCarlRudolfBergius)发明了用氢化法从煤炭中合成出液体燃料的方法。他把煤粉与催化剂混合,在高温(450~500~C)和高压(20.3~30.4MPa)下,与氢气发生反应,使其中的碳分子转化为与原油相似的产物,即合成出烃和烃的含氧化合物。这种产物经过分馏,可以生产出汽油,副产品有石蜡等。10年后,有人发明一种新工艺,用蒸汽把煤分子分解为氢原子和一氧化碳,经过化学反应,生产出人造液体燃料。德国大化工企业法本公司于1926年买下了伯吉尤斯方法的专利,在德国的洛伊纳市建立了一座试验工厂。规模是日产汽油318立方米,于1927年投人生产。这是世界上第一座煤炼油工厂。"EL产的汽油是高辛烷值的,可以作为飞机燃料——航空汽油。不过成本很高,几乎是从美国进口的航空汽油的10倍。1931年,伯吉尤斯和法本公司董事长卡尔博希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法本公司面临很大的难题。用煤炭生产汽油,技术上是可行的了。但是,要把它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比较困难,因为:第一,要有可靠的大用户;第二,需要很大投资,要得到政府的支持。希特勒纳粹政权对此非常重视。它要征服欧洲,要建立一支庞大的空军、海军和机械化陆军,必须有大量燃料的保障。它要求法本公司迅速扩大煤炼石油的生产,而它则保证这种燃料的市场(军方)和价格。1936年年底,纳粹德国开始实施它的四年计划。煤炼石油是一个重点。希特勒强调,“德国的燃料生产必须全速发展,必须以打仗的决心执行这个任务,因为它的解决决定着未来的战争能力。”“生产成本不是重要问题。”产量要扩大6倍。主体是法本公司,它已经法西斯化了。不赞成纳粹的卡尔博希董事长连同所有犹太裔官员统统被赶走了。其他官员加入了纳粹党。战争期间,纳粹集中营的囚犯是它的主要劳动力。到1940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它的煤炼石油的日产水平已经达到72000桶(约360万吨/年),是德国全部石油供应量的46%,占德国空军航空汽油总量的95%。1940--1942年间,德国在工艺技术、催化剂、煤炭品种适应性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到1943年,它的煤制石油的日产水平更增加到124000桶(相当于年产620万吨)。1944年第一季度,煤炼石油占油料供应总量的57%,占航空煤油供应总量的92%。法西斯阵营的亚洲盟国日本也是一个严重缺乏燃料的国家。1931年他发动“九一一”事变,试图把中国东北三省变成它的大后方。他引进德国技术,在中国的锦州、锦西和吉林,建设以煤炭为原料的合成油厂。1942年产量2.4万吨。在日本本土也建设了此类工厂。1943年,日本控制的煤制石油总产量才100万桶(约14万吨)。(石油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