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可采储量指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在一定时期内(评价期)具有商业效益的可采储量。在评价期内,通常是参照油气性质相近著名的油(气)田发布的国际油(气)价和当时的市场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该可采储量投入开采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等其他条件允许,在评价期内储量收益能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公司最低要求)。
——不同评价期计算的经济可采储量可能发生动态性的变化。由于后来的市场条件或开采条件恶化(如价格下降、成本增加、递减率加大、增加评价井后发现地质储量减少、油气井事故废弃等),经重新评价后经济可采储量有可能变少。同样,一些原来认为没有经济价值的可采储量,由于后来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改善,经过重新评价后也有可能变为经济可采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