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合作的油田开发项目中,任何一方按照双方合作合同规定并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从某一方的角度来考察项目的经济效益,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可采储量是该方的权益经济可采储量。
——国际合作中,合同区或油气田评价的计算期是从双方合作油气田正常投产起,经过回收期、收益高峰期、收益衰减期,直至合同期终结为止。合作开发的工程项目(合同区或油气田)中,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可采储量是该项目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经济可采储量,称为合同区或油气田经济可采储量,该经济可采储量不包括合作前采出的累计油气量,也不包括合同期以后还可能采出的油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