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有很多塔、釜、槽、罐、炉、器、烟囱、料仓等,在检修时往往需要进入这些设备作业。而这类设备或设施内可能存在残存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质,也可能存在令人窒息的物质,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有些设备或设施内有各种传动装置和电气照明系统,如果检修前没有彻底分离和切断电源,或者误操作电器系统,会发生搅伤、触电等事故。所以,在石油化工企业实行严格的“进入设备作业制度”,对进入设备作业实行特殊的安全管理,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进入设备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证。该证由生产单位签发,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署。生产单位在对设备进行置换、清洗并进行可靠的隔离后,进行设备内可燃气体分析和氧含量分析。有电动和照明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
检修人员凭进入设备作业证及由分析人员签字的分析合格单,进入设备内作业。检修人员必须按进入设备作业证上的规定进行作业。在进入设备内作业期间,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有专人进行监护和救护,在该设备外明显部位应挂上“设备内有人作业”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