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益的经济可采储量?

2014-07-25 15:17:00

     经济可采储量指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在一定时期内(评价期)具有商业效益的可采储量。通常是在评价期内参照油气性质相近著名的油(气)田发布的国际油(气)价和当时的市场条件进行评价,确认该可采储量投入开采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等其他条件允许,在评价期内储量收益能满足投资回报的要求,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公司最低要求)。

     不同评价期计算的经济可采储量可能发生动态性的变化。原来计算的经济可采储量由于后来的市场条件或开采条件恶化(如价格下降、成本增加、递减率加大、增加评价井后发现地质储量减少、油气井事故废弃等),经过重新评价有可能变少;原来认为没有经济价值的可采储量,由于后来技术、经济、环境等条件改善或政府给予其他扶持政策,经过重新评价有可能变为经济的可采储量。

     在国际合作的油田开发项目中,任何一方按照双方合作合同规定并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从某一方的角度来考察项目的经济效益,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可采储量是该方的权益经济可采储量。

     在国际合作中,合同区或油气田评价的计算期是从双方合作油气田正常投产起,经过回收期、收益高峰期、收益衰减期,直至合同期终结为止。

     在国际合作开发的工程项目(合同区或油气田)中,经过经济评价认定具有商业价值的可采储量是该项目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经济可采储量,称为合同区或油气田经济可采储量,该经济可采储量不包括合作前采出的累计油气量,也不包括合同期以后还可能采出的油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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