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浅水油气田开发“变海为陆”的基本思路不同,深水油气田开发的基本思路是“潜入海底”。所谓“潜入海底”就是将油气生产系统安装在海底,使其避免海面环境的影响。
当水深超过300米后,固定式平台钢结构成本急剧增加,这时往往需要采用“潜入海底”深水油气开发模式:
(1)“浮式生产/钻井平台+外输管道”开发模式。如果距离海岸较近,或者附近已建有管网或其他储油设施,可以采用这种模式。在这种开发模式中,采用浮式平台进行钻井、采油、修井和生产等作业;浮式平台通常没有储油能力,生产出的油气经处理后由海底管道进行外输。
(2)“浮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装置FPU(FloatingProductionUnit)+外输管道”开发模式。这种开发模式目的是减少浮式平台上的有效荷载。浮式平台仅作井口及钻修井平台,油气处理等在浮式生产装置FPU上进行,处理过的油气通过管道外输。
(3)“浮式钻井平台+FPSO”开发模式。浮式平台作为井口和钻修井平台,原油在FPSO上处理、储存,并通过穿梭油轮外输。由于FPSO还可以回接水下井口,因此这种模式适用于干湿结合的大型油田开发。
(4)“水下生产系统+FPSO”开发模式。在这种开发模式中,水下井口产出的油气回接到FPSO进行处理、储存,之后原油由穿梭油轮拉运,天然气通过海底管道外输。
(5)“水下生产系统+FLNG”开发模式。FLNG是集海上天然气液化、储存和装卸为一体的新型装置,具有开采周期短、灵活、可独立开发、可回收移位、无需管道输送等特点,是未来深水远海气田、小型气田开发的重要工程应用模式之一。在这种模式中,水下井口产出的天然气回接到FLNG进行处理、液化,之后通过LNG穿梭船运输上岸。
(6)“水下生产系统+海底管道”开发模式。这种开发模式完全超出了人们之前的想象,没有任何水面设施,完全利用水下生产系统和海底管线。Snøhvit是挪威海域第一个没有任何水面设施的水下油田开发工程,水下生产设施安装在水深250~345米的海底,由20多口井来进行三个油田原油的生产,生产出来的原油和天然气通过145千米长的管线输送到陆地上。
(7)“浮式生产/钻井平台+水下生产系统+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海底管道”开发模式。水下井口采出液经水下管汇、海底管道输送到油轮进行油、气、水处理,或经海底管道外输至陆地终端进行处理。浮式生产钻井平台为水下井口提供液压、化学药剂,为井下电潜泵提供电力。
我国南海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但是这里夏季热带风暴多发,冬季季风频发,深海海域存在内波流且距岸较远,环境条件恶劣。荔湾3-1气田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深水气田,该气田处于深海和浅海的交替区域,水深从200米的浅海突然跨入海平面以下1500米的深海,油气输送距离超过79千米,采取的开发模式是“导管架+水下井口”。从海底抽上来的油气通过导管架外设置的管道输送到天然气平台,然后进行油、气分离,去除杂质、水分,产出的天然气供应市场,整个控制系统全部自动化,相当于把一座工厂搬到了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