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尝试石油工业国有化和私有化的国家——英国

2012-12-09 12:49:00

     政府在石油公司中持股,英国是最早尝试的。1914年5月,丘吉尔为首的海军部同英波石油公司(BP的前身)签订合同,向公司注入200万英镑资本,政府持有过半数股权,使BP成为不是国有却具有一定国有性质的石油公司。1975年,随着北海油气勘探开发的大规模展开,工党政府成立英国国家石油公司(BNOC),授权它可以以市场价购买和销售英国海域各家公司所生产原油的51%,它代表英国政府向各油田的作业委员会派驻代表。在北海第五轮、第六轮招标中,英国政府要求中标公司让出51%股权给BONC等。1979年大选,保守党击败工党上台,撒切尔夫人的政府提出反对政府干预石油工业,推行私有化政策。第一件大事是“化”掉BNOC。第一步,取消它的特权;第二步,1981年把它肢解为两部分,把它的上下游经营分离出来成立石油勘探公司,而BNOC成为仅仅从事北海原油买卖的公司,并于1985年4月将它取消;第三步,1988年BP兼并了石油勘探公司。第二件大事是国家资本退出BP。1987年10月15日,英国政府开始在股市上出售政府持有的股票,到1989年,BP成为100%私有公司。英国保守党发挥它在西欧右翼政党中的影响,推动欧盟各国搞私有化。美国对此兴高采烈,美英联手推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借款国家都搞私有化。一时间,兴起了一股强大的石油工业私有化风潮。首当其冲的是西班牙、法国、奥地利等国。这几个国家先后对雷普索尔、道达尔、埃尔夫、埃尼、奥地利石油公司等实行私有化,西班牙、法国撤出了国家资本,意大利在埃尼中的国家股降到30%,奥地利也在奥地利石油公司中的持股降低到50%以下。这一风潮冲向发展中国家。1991年,第一个建立国家石油公司的阿根廷售出国家石油公司40%储量和50%生产性资产,1999年,政府分两步,把它卖给了西班牙雷普索尔。这是最彻底的私有化。1991年,秘鲁宣布结束国家石油公司在国内的垄断,1993年允许私人广泛参与石油工业,1995年开始出售其下游资产。1995年,墨西哥开始出售国家石油公司的石化业务股份。玻利维亚出售政府在BYPF中的一半股份。1990年东欧剧变,1991年苏联解体,“释放”出20多个国家石油公司,在私有化浪潮里不甘示弱。1992年,俄罗斯推行私有化,第一步把40%优良石油资产拿出来成立三家一体化公司,政府股只占45%。5年之内,这个年产油5亿吨的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年产量掉到2000万吨。发达国家中,“顶住”私有化的唯有北欧的挪威。它不是欧共体成员国,可以不予理睬。大多数欧佩克国家不为所动,非洲国家影响不大。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搞石油工业“私有化”,不过不是取消国家石油公司,不是取消国家石油公司在上游的垄断,而是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国家公司商业化,实行政企分开。政府减少其在国家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吸收社会资本,包括少量外资,继续在国家公司控制下同外国公司合作;下游开放市场,吸收外资参与炼油、石油化工和油品销售。目的是减少政府对公司经营的行政干预,增大公司经营自主权,扩大融资渠道,吸收外资来加快石油工业发展。英国之所以取消国家石油公司,因为英国保守党历来反对国有化。再者,英国BP和壳牌已经强大到足以在世界市场上纵横驰骋,足以确保英国的石油供应。实践证明,发展中国家不能没有国家石油公司,因为国家石油公司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支柱企业,对于保障石油供应,控制国内油价,发展民族经济,促进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石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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